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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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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最早三星宾馆欲重新开发 拟征集投资者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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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5月25日 11:06</D>
<Author>贺桥</Author>
<Text>长沙最早三星宾馆欲重新开发 
拟征集投资者融资
　　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消息，已停业的长沙湘江宾馆拟重新开发，现土地开发公开征集战略合作伙伴。
　　湘江宾馆是家老资格的宾馆，成立于上世纪50年代初，为长沙市最早的三星级宾馆，位于长沙市中山路48号，其出资人为湖南兴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提供住宿、餐饮(含主食、热菜、凉菜、包点、酒水、饮料)服务，经营歌舞厅、咖啡厅等，现有职工465人。目前湘江宾馆已停止经营，只有部分门面签有临时租约。
　　本次湘江宾馆拟合作开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139.17平方米，权证号为湘国用（2007）第378号，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性质为行政划拨地。地上已办权证的建筑物面积为22438.76平方米，未办权证的建筑物面积约为8200平方米。
　　不过，本次拟合作开发的土地尚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如最终确定的意向合作方未能通过长沙市土地市场办理合作开发土地的出让手续，则湘江宾馆无息退还意向合作方已交纳的保证金，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赔偿责任。
　　挂牌项目称，意向合作方应根据以下合作开发的基本合作条件提交详细的合作方案，不排除与如下基本合作条件不完全相符，但经综合权衡，更有利于湘江宾馆土地开发的合作方案。 
　　为保证开发工作顺利完成，保障开发期间员工工资的正常发放，意向合作方必须在报名时向湖南省产权交易所交纳保证金3000万元，且同意湖南省产权交易所将该款项划给湘江宾馆用于其职工工资发放。另外，以后连续三年每年再支付1000万元到湘江宾馆指定的账户，且不计算利息（该款项可在项目完成后冲抵湘江宾馆应得回报）。
　　同时，意向合作方必须承诺负责开发的所有费用，包括前期的准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勘测、评估、出让金、房屋拆迁、报建等费用），还要负责中栋（长沙市近现代保护建筑）的拆除审批手续及所需费用。
　　挂牌方要求，意向合作方必须承诺自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4年内完成所有开发项目，4年未完成开发的，工程延期期间由合作方负责宾馆职工的工资发放（此款项不能从湘江宾馆应得回报中抵扣）。承诺合作开发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必须达到5.0以上。容积率5.0以内（含5.0），湘江宾馆按建筑总面积的25％分成（含地上、地下建筑）；若容积率超过5.0，则超过5.0以上的建筑面积，湘江宾馆按10％分成（含地上、地下建筑）。
 
    来源：中国证券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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