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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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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陶瓷国有股转让受让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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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5月19日 10:41</D>
<Author>周悦</Author>
<Text>　证券时报记者  周 悦
　　本报讯 高淳陶瓷(600562)于2009年5月18日收到第一大股东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征集受让方情况的通知，其于2009年5月17日18点前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四研究所，经审查并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高淳国资拟选取研究所为本次公司国有股份协议转让的受让方。本次国有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尚待报有关部门审批。
　　与近期不少高门槛的股权转让条件相比，高淳国资此前发布的股权转让条件不算苛刻，主要要求对方拥有优质资源或资产；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将优质资源或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在高淳县进行投资，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但因为问者寥寥，曾有媒体报道高淳陶瓷此次股权转让极有可能流产。(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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