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RECS>
<Documents> 
<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T>
北交所举办东城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拍卖会 
</T>
<Source></Source>
<D>2009年05月18日 11:10</D>
<Author>陆洲</Author>
<Text>　□本报记者 陆洲 
　　

　　5月15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首场拍卖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开槌”。

　　参与拍卖的资产包括：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街道办事处、北京市隆福医院、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东城分局等19家行政事业单位的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资产和11辆行政事业单位用车，所有资产共被分成25组标的拍卖。共四十余家竞买人参与了此次拍卖。经过激烈竞价，最终全部成交。成交金额总计36.5万元，高出评估值15.9万元，溢价率为76.3%。

　　2008年11月11日，东城区财政局与北交所签署协议，北交所成为东城区指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交易的机构。根据规定，东城区各行政事业单位需处置的国有资产（除房屋土地以外）由北交所处置，北交所将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据介绍，以往，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处置是自行分散进行的，单位接到处置批复后不及时处置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易造成需处置的资产库存积压。将资产集中交北交所处置后，由专业化部门组织核实、接收资产速度快、精细化程度高，可以使资产通过评估体现市场价值，同时拍卖收入将直接上缴区财政国库，解决了以往在资产处置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通过进场交易发现价格，既能有效割断特殊利益输送链条，规范单位资产处置收入、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又可以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北交所副总裁唐茂松表示，北交所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如既往地通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以优质、高效的服务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工作，确保资产处置整个过程合规合法，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007年9月29日，北京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定北交所为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唯一交易场所，北交所成为全国第一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指定处置机构。（中国证券报）

</Text>
</Documents>
</RE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