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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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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催生的“议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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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5月05日 09:49</D>
<Author>孙耒</Author>
<Text>伴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村民间的矛盾好像一下子都涌出来了。国坪村确权时收集了100多条意见，双流县兴隆镇瓦窑村村支书唐朝阳的小本上也记得满满当当。
　　2008年4月，村里土地确权时，唐朝阳很为难：单是在二组，就有这些年新添的40来口人没有承包地，分还是不分？
　　“像这样的问题，村干部想解决也解决不了。”他说，分地涉及每个村民的权益，只靠干部出面“摆不平”。
　　和国坪村一样，瓦窑村把难题交给了村民议事会。
　　村委会决定让每个组都成立一个议事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海选”出5~7位村民“议员”，专门调解村纠纷，同时决定哪些人有资格分到土地。
　　二组的议事会议定，这几年新添的40来个人都应该分地，从人口减少的家庭调出地，给其中20人，另外20几个，则由每家调出一点，集中抓阄分配。
　　4月9日，二组的村民在分配方案上摁下了手印。
　　上个世纪70年代末，瓦窑村11个村民小组每组拿出5分地，用于村上建科技站。日子久远了，修路调出去一块，修学校调出去一块……现在的村委会没有一个人能说清这5亩5分地在什么地方。
　　借着选议事委员会的机会，唐朝阳把村上的老支书和老主任请出来，和“议员”们一起到村上一处处指认。“一查吓一跳。”他说，“当年这块村上的资产现在零零碎碎分割成了28块，每一块都要当事人和议事委员会确认才能重新认定给村上。”
　　应产权制度改革而生的村民议事会帮了唐朝阳的大忙，很多事不一定需要他亲力亲为。村上的治理结构正在悄然发生着变化。
　　冯正昌是瓦窑村二组的小组长，经过两轮无记名投票海选，老冯被选成二组议事会的“议员”。老冯上任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上医院，他要问清楚，确权调地，怀在母亲肚子里的孩子有没有参与的资格。
　　从医院回来，议事会讨论定下来：怀孕7个月以上的胎儿就可以参加。这下，二组的龚华云不干了，他的妻子有身孕了，只有两个月。
　　龚华云骂冯正昌，“都是怀在肚子里的，为什么他们的娃娃有，我的就没有？你咋不给我娃娃生存的权利！”
　　这的确是个问题，把冯正昌、瓦窑村和兴隆镇都问住了。
　　议事会为这事商量了很久，终于说服了龚华云：这次确权，承包经营权的份额没有你家孩子，但孩子生出来就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下一步土地流转有经济收入效益的时候，可以给孩子分一份。
　　议事会还达成了一个共识：可以参与分田地的村民也包括4月12日前、由镇级以上医院证明7个月以上的胎儿。此后，确权到各家的承包土地面积“生不添、死不减”。
　　兴隆镇党委书记徐达泉说：“这是议事会想出来的办法，所以说群众还是非常聪明的。”
　　类似的争执几乎在每个涉及产权制度改革的村落都能看到。
　　在都江堰柳街镇的鹤鸣村，七组的王明祥和刘怀俊就争得不可开交。
　　鹤鸣村向来民风淳朴，少纷争。偶有口角，年老德勋的长辈调解几句也就化解了。但这次不一样，2008年3月起，成都市开始在村里搞试点，土地要确权到每家每户———两人争的是1亩8分地。
　　王明祥想，当年明明是你要出去打工，把地交给我种，我贴化肥、贴农药，还交了几年农业税，现在确权了，你心急火燎跑回来，动一下嘴皮就想把地要回去，天底下哪儿有这个道理？
　　“这几年是他在帮我种地。但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时候，这块地的承包经营权证写的是我的名字啊。”刘怀俊找到村上，“总不能都归了他吧。”
　　还有层意思刘怀俊没点破：已经有农业公司找到村里，想流转土地搞规模经营。按1亩地1年850斤大米的流转价，1亩8分地1年有1500元左右的收益，这笔账不可细算。
　　1亩8分地、1年1500元……数字背后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占有、使用以及由此延伸出来的支配权和收益权。
　　王明祥和刘怀俊表面是争地，实际争的是权利———成都要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还给农民的权利。
　　这就苦了村支书刘文祥。计划经济时代，找人种地比搞计划生育难。村民外出务工，负责任的，会把承包地托付给人，自己出化肥钱，对方负责缴纳税费；不负责任的，干脆抛荒不顾。村干部只好四下“求人”种地。现在一下子要过渡到市场经济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弯弯拐拐就更多了，当中多少历史旧账要算！
　　刘文祥说，找人种地比搞计划生育难，确权又比找人种地更难些。
　　鹤鸣村想到了调解小组。
　　七组35户人家，每5~15家选一个代表，5个村民组成的调解小组找到了王明祥和刘怀俊。
　　成都有句俗话叫“要公道，打颠倒”，变成书面语言大意是“换位思考”。调解小组要两人颠倒位置想一下：
　　“毕竟刘怀俊有证，要求确权是他的权利。”
　　“王明祥帮你种了七八年的地，交了5年的农业税，再怎么说也要给人点想头。”
　　调解了两次，有的话是两边抹平：“多比少好，有总比没有好”；有的话就说得重了：“低头不见抬头见，为1亩8分地伤了感情，以后在村上还怎么处”。
　　道理其实简单，就是一时半会不容易想通。王明祥和刘怀俊还是僵持着———不只是利益，还有个面子问题。
　　“1亩8分地，一人一半。同意，就在协议上画押。”调解小组不只是和稀泥，还要拿得出办法。
　　二一添作五，简单可行、不偏不倚，两人思来想去，也只能如此。
　　正式确权时，1人9分地分别写到了王明祥和刘怀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
　　当然，不是处处都能这般折中。11组类似王、刘二人的情况，有的均分了对土地的权利，也有四五户要回了以前“托人”耕种的承包地。组长叶光裕说，调解的原则是“遵照法律、尊重事实，还有尊重大家的意愿，主要是搞好村民自治。”
　　“农村土地房屋确权预计会有很多困难，实施起来却发现原来感觉很复杂的问题到了群众那里都迎刃而解。基本是‘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成都市委统筹委一位负责人说，“千万不要低估了群众的智慧。只要把政策空间给足，他们就能解决好自己的问题。这一条，是成都推进城乡一体化5年来形成的机制，也是我们基本的工作经验。”
　　这里所说的“5年来形成的机制”，指的是成都从2004年起推开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当年7月，成都市委下发文件，在全市范围推行以“群众民主推荐、党员直接选举”为主要内容的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试点，随后又将“公推直选”的范围扩大到重点企业、学校、医院等，而在2007年的村(社区)换届中，成都3331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部推行了公推直选。村民议事会的出现，是应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而生，也可看作是5年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某种延续。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必然要求打破原来村两委‘包揽一切’的管理方式。”双流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称，“以村民小组为选区，由村民选举产生小组议事委员会成员，再从小组议事会成员中推选产生村议事会成员，‘议员’们的出现实际是创造了村务管理的新机制。这种机制全面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构建起村党支部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民主治理新模式，让大家看到了基层民主更加务实推进的希望。”
　　文件摘录
　　必须充分相信群众、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基层治理机制。要通过村级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实做好集体经济组织，培育和发展好服务“三农”的各类社会组织，健全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自治机制，让农民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具有充分的自立自主权利，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真正让农民自主、农民受益、农民满意。
　　———李春城2008年2月12日在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研讨会上的讲话
　　只要坚持农民“自愿、自主、自治”，相信群众、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就能有效化解矛盾，保证改革有效推进。要坚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农民自主解决“三农”问题的能力，增强农业农村自我发展能力。
　　———李春城2008年6月22日在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记者手记
　　深化农村改革的动力
　　就像瓦窑村村民编的顺口溜那样：“有了纠纷先协商，法规决议是框框，凡事好说好商量，私下协商不明朗，村、社两级解迷茫；群众事情群众办，遇到纠纷大家扛”，村民议事会是村民自己选出来的人商量着办自己的事，逐渐摆脱了以前镇、村干部大包大揽、代民做主的局面。这意味着，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不仅是农民对土地的权利开始回归，更多的民主权利也已悄然衍生出来。
　　有专家认为，农村与城市的差距不只在收入，更有公共服务、民主权利与人的尊严的差异。清晰界定农村产权不仅有经济效率的深远意义，也自然应该包括民主政治的公平含义。村民议事的勃兴可以看作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意外发现：草根之间的纠葛只有依靠草根的智慧才能化解。但进一步想，这又是农村改革必须走出的一步：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乡村治理提高了农村资源动员能力，提供了村民制度化的参与渠道，之后，才有整个农村社会的稳定。这也是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动力。（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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