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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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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规范产权交易 市属国资转让严禁场外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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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4月24日 14:03</D>
<Author>王洁</Author>
<Text>　本报讯（记者 王洁）昨日，全市产权交易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明确，国有集体产权转让，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外，必须进入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坚持“应进尽进”，提倡“可进则进”的原则。市属国有资产转让必须先进入长沙市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严禁场外进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副市长谢志迪出席会议。

　　2008年全市产权交易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实现了跨跃式发展：突出监管主题，在坚持进场交易中延伸国资监管职能，在办理交割结算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深化产权招商中盘活国有资产存量等。

　　据悉，2008年市产管办纠正不合规交易78处，涉及金额8.62亿元，其中未明确产权投资主体为7491.36万元，调增国有资产2.74亿元，调减2.04亿元，查增应缴国有资产处置收益3.09亿元。(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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