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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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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我国已累计批准近5000起并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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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3月25日 11:09</D>
<Author>朱立毅;雷敏</Author>
<Text>   本报北京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24日就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公司交易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中国欢迎外商来华投资，鼓励其在中国境内参与竞争。自2003年以来，商务部已累计批准了4966起并购案。
　　商务部在此前的18日发出通报说，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将对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务部依法作出禁止此项收购的决定。这是自2008年8月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个未通过反垄断审查的案件。
　　他说，近年来，外资进入我国市场的准入门槛明显降低，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在传统的“绿地投资”之外，并购境内企业已经成为一种比较常见的方式。自2003年颁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以来，我国已累计批准了4966起并购案。
　　姚坚表示，跨国公司并购境内企业为我们带来了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但如果并购导致跨国公司在某一市场取得或加强支配地位，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反而会阻碍国民经济发展。我国反垄断法的目的就是在鼓励经营者进行公平竞争、自愿联合、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同时，有效消除集中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姚坚强调，商务部依据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是基于对市场竞争的考虑，目的是维护我国果汁饮料市场的有效竞争，促进和保障果汁类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发展壮大，促进果汁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他说，反垄断法对国内外企业的垄断行为是统一适用的，并没有专门针对跨国公司。汇源并购案被禁是个案决定，不会影响更不会改变我国的外资政策。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促进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我们欢迎外商来华投资，鼓励其在华参与竞争。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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