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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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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国企没必要实行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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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3月24日 13:44</D>
<Author>陈蓉</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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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

　　股权激励必需在法律模架内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表示，格力电器高管薪酬显然已经过高，类似的高管薪酬被制定出炉，首先要看程序是否合理合法。

　　对于格力电器的股权激励造富高管，刘俊海教授认为，虽然股权激励在国际上多是利大于弊，但是在中国还处于起萌期，因而出现一些混乱。刘俊海认为，关于国企改革，应该是法律和法规先行，也就是制度先行，有了相关法规才允许国资背景企业搞股权激励。

　　但目前来看，中国许多国企的股权激励都是在地方政府默许下出台的，并没有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

　　如果实施了股权激励，高管以现金发放的工资应该占很小的比例，其它收入以股权激励的形式获得，但是也不能太多。对于格力电器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一年4000万元的收入，刘俊海表示太多了，已经超越中国国情。在现阶段，即使100多万元的收入已经不错了，购买力已经很强，几千万的收入则脱离现实。

　　刘教授表示，虽然国有企业名义上是国家一人所有，但实质上是13亿人民共同所有，国企管理层只是信托人。因此，在处理国有资产的股权时，应该充分重视投资者的权利。而国资委控股的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应将高管的个人薪酬与公众利益相结合，实现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因此，刘教授认为应该透明立法、开门立法，制定一个刚性的、透明的股权激励制度，全民都能参加。现有的国有企业搞股权激励，只赢不赔。完善的股权激励制度中，风险与收益相匹配，高管经营好了有好的收入，但是经营不好就不该得到高收入。但是，格力电器实施股权激励，业绩指标都是格力集团自己定的，业内人士也质疑业绩指标是否太低。

　　刘俊海认为，最重要的是公司高管应该形成“谦卑的财富观”，与投资者利益共享，而不是捞一把就走人。

　　皮海洲：

　　国企没必要实行股权激励

　　对于朱江洪和董明珠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高收入，著名财经评论家皮海洲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企业就不应该实行股权激励制度。

　　皮海洲认为国有企业已经给了高管很高的年薪，这些年薪已经比老百姓的钱多出很多倍，这还不包括高管的福利待遇，所以根本没必要再实行股权激励。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只有国务院才能审批国企大额股权激励

　　中央财经大学一位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谈到如果格力电器的股权激励方案没有通过珠海国资委审批，说明这个股权激励方案本身就是无效的。

　　这位教授强调，即使通过国资委审批，一个国资背景企业的上市公司资产以股权激励方式流向高管账上，如果数额较小也还说得过去，但如果数额较大应该由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共同审批，如果数额特别大就还需报国务院领导批准。

　　对于数额大小标准，中央财大这位教授认为，国资背景的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在五年周期内个人最高不能超过10万股，十年周期内个人不能超过20万股。(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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