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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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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恒基9号信托受益权成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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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3月02日 13:36</D>
<Author>贺桥 </Author>
<Text>　□本报记者 贺桥 
　　

　　记者从大连产权交易所获悉，由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10万信托单位的华信·恒基9号信托受益权予以公开转让，转让底价为210.42万元。挂牌几天后，该项目就实现了成交，成为产权市场开展PE基金、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的成功案例。

　　收益率高于6.5％

　　转让方介绍，华信·恒基9号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方式，为信托计划资金以股权增资的方式向大连万德隆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增资扩股完成后，万德隆公司将积极参与高成长性企业投资、收益稳健型企业投资等。如信托资金提前收回，可以以信托合同约定方式再运用。

　　信托期限为1年，规模为不低于4,000万元，推介期为2008年12月26日至2009年1月16日。推介方式对自然人投资者实行预约制，金额优先，同等金额时间优先。委托人规模为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自然人不超过50人。

　　该信托计划的受益人分为优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优先受益人又分为优先A类受益人和优先B类受益人。受益人预期年收益率为，优先A类受益人6.5%，优先B类受益人6.8%。优先A类受益人的最低认购起点为100万元，优先B类受益人的最低认购起点为500万元，可按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该信托计划的受益权分为优先受益权和一般受益权，优先受益权份额和一般受益权份额之比为9：1；一般受益人认购全部一般受益权，以其出资为限保证优先受益人最高6.8%的收益。而对信托收益分配方式，约定信托期满一次性清算分配。对于很多拥有闲置资金和收益率较低资金的拥有者而言，高于6.5％的收益率还是颇有诱惑力的。

　　保障措施为成交提供保障

　　该信托计划采用了保障措施。首先是采用了安全气垫制度。一般受益人以其出资为限保证优先受益人最高6.8％的收益。

　　如信托资金提前收回，可以以股权投资、购买特定资产权益、贷款等方式再运用，受托人根据信托资金运用方式采取如下一项或数项保障措施：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运用的，信托计划到期前，由被投资企业的其他股东或第三方受让该股权；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购买特定资产权益方式运用的，信托计划到期前，由被投资企业或第三方受让该特定资产权益；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贷款方式运用的，由借款人或具备担保能力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受托人华信信托自2002年开始发行并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具有多年成功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职业判断。截至2008年9月30日，累计受托管理信托资产840亿元，到期信托计划全部达到发行时设定的预期收益率。该公司的战略规划为通过金融创新、同业传略合作和专业化经营等，发展成为具有较强资产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完善的公司治理、严密的内部控制和良好的协同效应的现代金融企业。

　　产交所提供转让渠道

　　该信托规定，信托计划成立满1个月后，受益人可以自行或者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转让持有的信托受益权，转让手续费2％。。

　　记者从华信信托了解到，该公司存续产品包括华信.星海系列、华信.恒基系列、华信.财富快车系列等三系列产品。华信.星海1号房地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约定，信托计划成立满1个月后，优先受益人可以自行或者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转让持有的信托受益权，转让手续费为千分之二。华信.财富快车系列、华信.恒基其他产品也都做了类似的规定。

　　不过，据大连产权交易所人士介绍，类似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并不频繁，在目前经济危机期间，跟大连产权交易所合作的华信信托的产品收益率已较为可观，除非信托持有人现金流紧张而被迫转让，一般情况下都会选择持有。大连交易所成功转让此笔信托受益权，为今后继续开展PE基金交易等业务提供了经验。

　　实际上，为PE基金、信托产品持有人提供转让场所，是产权市场的重要功能。2008年9月宣布成立的天津股权交易所，就将PE基金的交易作为主要交易品种之一。目前很多产权交易机构跟PE都有合作关系，为PE基金提供交易服务，也是这些机构业务发展方向之一。(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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