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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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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转让股权违约海通证券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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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2月26日 08:35</D>
<Author>王文嫣</Author>
<Text>   《每日经济新闻》昨天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获悉，小股东黄海经贸有限公司(下称黄海公司)同意将股权转让给大股东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下称海通证券)，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黄海公司不愿配合相关手续补正，被法院判定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成立。

    海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现为海通期货有限公司）原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由海通证券公司出资1700万元、黄海公司出资300万元和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成立。

    2007年3月30日，在海富期货公司 （现为海通期货有限公司）召开二届三次董事会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黄海公司将其持有300万元公司股权，转让给海通证券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从3000万元增资至1亿元。同年4月，海通证券公司与黄海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黄海公司将持有的海富期货公司300万元股权转让给海通证券公司，转让价为521.64万元。

    2008年6月中旬，海通证券公司向法院起诉称，因《股权转让协议》中黄海公司方的签字代表未提供授权委托书，需予以补充，黄海公司拒绝配合，请求法院判决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为有效。经法院传唤，黄海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判决确认海通证券公司胜诉。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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