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RECS>
<Documents> 
<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T>
ST珠峰大宗股权行政划转
</T>
<Source></Source>
<D>2009年02月24日 10:29</D>
<Author>彭友 </Author>
<Text>　⊙本报记者 彭友 
　　

　　ST珠峰今日刊登的公告说，为顺利对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进行改制重组，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同意将西藏信托持有的19619148股ST珠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39%），划转至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名下。

　　据悉，西藏信托于2009年2月3日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上报《关于批准实施〈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资产剥离方案〉的请示》，根据该《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资产剥离方案》及2009年2月18日得到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资产剥离方案的批复》，本次划转方式为行政划转，划转之股份为国有法人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17628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42867股。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股份的性质不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划转后，西藏信托不再持有ST珠峰的股份；本次股份划转没有附加任何特殊条件，西藏信托与西藏投资之间不存在补充协议，也不存在其他有关股份表决权行使的安排。

　　公告表示，这将有利于西藏信托改制重组的顺利实施，改善西藏信托治理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及业务资源、提高西藏信托经营效益。(上海证券报)

</Text>
</Documents>
</RE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