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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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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股份3.59亿元出让公路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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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2月05日 09:56</D>
<Author>徐崭</Author>
<Text>⊙本报记者 徐崭 
　　

　　海越股份今日公告，公司于2009年1月21日与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诸暨市交通局签订了《03省道诸暨十二都至郑家坞段公路收费经营权回购协议》，回购方按4.3亿元的价格回购十二都至郑家坞段公路收费经营权，公司拥有该处路段83.35％的公路收费经营权，相应的公司可以收到处置收入约3.588亿元。按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公路资产净值计算，可获得1.38亿元的处置收益。截至2009年2月4日，公司已全额收到回购款。

　　据悉，03省道诸暨十二都至郑家坞段公路经营收费权售让后，公司尚拥有03省道杭金线诸暨段（含十二都至跨湖桥段）100%的公路经营收费权，而根据相关函件，这一项目收费标准将有下调。新收费标准为，撤销在杭金衢高速公路牌头收费站的代收（原为每辆小车单向10元/车次）；03省道萧山收费站诸暨方的收费标准改为双向新标准，即由双向小车10元/车次降为双向小车5元/车次；保留在杭金衢高速公路诸暨收费站的代收，代收标准为单向10元/车次。(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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