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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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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设创投引导资金 重点培育中小民企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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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2月02日 11:2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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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重点培育中小民企上市融资并资助310万元 

　　记者日前从深圳有关部门获悉，深圳中小民营企业正在面临资金紧张、资金链断裂的危险。为抵御金融海啸对深圳中小民营企业的不断侵袭，深圳刚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扶持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这一政策的及时出台，将加快培育深圳市中小民企上市速度和改制步伐，加大对中小民企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中小民企融资环境并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缓解现行中小民企融资难题。

　　深圳市长许宗衡表示，《措施》作为深圳市支持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首个比较全面系统的政策措施在此时推出，既表明了对资本市场的强烈信心，也表明了政府持续关注、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解决融资问题的决心，必将引导和带动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和机构高度关注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强力支持中小民企健康发展。

　　深圳市贸工局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措施》时表示，当前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政策明确，创业板呼之欲出，广大中小企业正迎来股票上市交易的大好机遇，此时制定出台《措施》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紧迫，将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引导和推动力度，加快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后备资源队伍的培育，完善扶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政策措施，破除影响和阻碍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困难与障碍，构建有利于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运行机制，保持深圳市业已形成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先发优势，推动深圳市更多中小企业在国内外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上市，把深圳市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推上一个新水平。

　　据悉，该《措施》明确了深圳市上市培育工作机构及责任分工，将组建市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上市培育办)，按照“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目标，统一研究制订全市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影响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各种问题。上市培育办有职责加强与金融机构、风险与创投机构以及证券、产权交易、资产评估、会计、法律等上市培育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为促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提供服务。

　　“一企一策”个性化培育。深圳此次为加大力度培育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后备资源，《措施》提出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引导与培训、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备案登记制度等措施，定期对全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后备资源进行统计分析，建立完善改制上市后备资源库，构建中小企业在不同层次资本市场呈“培训、改制、辅导、报审、上市”梯形方阵的后备资源队伍。对于已备案登记但尚未进入改制辅导阶段的企业，要定期组织专家服务团，按照“一企一策”的个性化培育方式，推动其加快进入改制辅导阶段，对已备案登记并进入改制辅导阶段的企业，开展上市前景评估，编制和实施深圳市年度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后备资源重点培育服务计划。对列入计划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培育与服务对象予以解决其改制上市中的困难和问题。

　　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深圳市政府还将设立创业投资引导专项资金，引导和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深圳市处于创业期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加快其成长步伐，壮大企业改制上市后备资源队伍。市有关部门将启动和实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创投机构风险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制定创业期企业认定标准，对列入计划的创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项目，根据创业投资机构对深圳市创业企业的实际投资金额，按1／2的比例配投。

　　《措施》还规定中小企业上市最高资助310万元。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应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额度，对深圳市中小企业在改制、辅导、上市不同阶段，给予资金资助。其中在国内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资助总额最高为310万元，在海内外其他证券交易市场(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的，资助总额最高为210万元。同时市规划、国土部门在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深圳市已改制上市企业及重点培育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土地的实际需求，合理制定年度产业发展土地供应计划，积极组织已改制上市和重点培育企业参与土地供应“招拍挂”工作，优先安排已改制上市及重点培育企业进驻产业集聚园及各种存量调整产业用地，解决重点培育企业对土地的需求。(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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