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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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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基金在京享多项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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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1月22日 09:39</D>
<Author>王晓然</Author>
<Text>　商报讯 （记者 王晓然） 北京将以营业税优惠、个人所得税优惠、租房补贴等措施，鼓励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

　　昨日，市金融办、财政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

　　股权投资基金（简称“PE”），是指定向募集、投资于未公开上市公司股权的投资基金，投资收益由投资者共享，投资风险由投资者共担。它以股票为主要的交易对象。

　　据《意见》，合伙制股权基金和合伙制管理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税”的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制股权基金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受益，将不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直接作为税后收益分配给法人合伙人。

　　此外，股权投资基金还可享受营业税优惠。记者了解到，合伙制股权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其行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征收营业税：一是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二是股权转让。

　　《意见》中还提到：“市政府给予股权投资基金或管理企业有关人员的奖励，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至于“有关人员”的具体所指，市发改委金融三室处长任雪丹告诉记者，是指投资或管理机构的高管人员。

　　据悉，金融街的PE中心大厦建设已竣工，预计5月投入使用，届时将吸引本市股权投资基金入驻，并参照金融企业给予购房租房补贴。

　　任雪丹认为，股权投资能聚集北京地区资本，吸引外来资本，推动首都经济增长。还能够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生产服务业、文化创意、高科技等产业，加快经济结构调整。

　　据市发改委透露，国务院批准成立的10只产业基金中，西部水务等5家基金已决定在京注册，计划募资总规模700亿元。截至2008年12月底，有意在京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机构有34家，计划募集资金总额1520亿元。其中18家已注册或进入注册程序，注册资金15亿元，计划募资总额800亿元。(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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