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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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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督察局官员：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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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8年04月15日 09:29</D>
<Author>于祥明</Author>
<Text>　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北京市也存在这类问题，政府已对这类问题展开调查。昨天，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樊志全，在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发布会上明确表示，针对某些典型性案件进行了处理。
　　据介绍，截至3月10日，北京市政府清理出1283件案件，占地面积为5.7万多亩。立案1017件，结案173件。其中“以租代征”的违规违法用地是656宗，面积是20015亩，“未批先用”627宗，面积是37280亩。拆除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拆除的面积是20.5万平方米，没收的地上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是29.1万平方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有45宗，面积是1752亩，现在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的是4人，党纪政绩处分的是1人，移交司法机关的是2人。
　　“北京市确定了两个重点地区、6个典型案件，目前正在处理过程中。北京市的两个重点地区分别是大兴黄村，52宗，1190亩；昌平区马池口镇，39宗，面积1073亩。”樊志全表示。
　　对于北京小产权房的问题，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樊志全重申，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我比较赞同一些专家、学者的说法，小产权房就是无产权房，在建设过程中没有经过批准手续，不会受到法律保护。”樊志全说。他透露，百日行动发现北京市也存在小产权这类问题，政府已对这类问题展开调查，并针对房山、通州典型性案件进行了处理。(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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