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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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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OTC静待券商“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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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9月04日 14:34</D>
<Author>李锐</Author>
<Text>　　从上交所、深交所相继参股地方OTC，到证监会发文明确未来券商可参与区域性OTC业务，高层试图通过推动OTC健康快速发展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决心逐渐显露。
　　8月3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指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完成清理整顿后，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参与区域性市场相关业务。
　　“《意见》的出台，对我们来说当然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总经理张云峰对记者说，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意见》肯定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地位。要知道，在此之前，一家股交中心的启动，看上去总是有那么一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意味，在具体操作上也是“摸着石头过河”，这都严重地影响了股交中心发挥市场功能的作用。
　　《意见》指出，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市场，可以开展挂牌公司推荐、挂牌公司股权代理买卖服务，并为区域性市场挂牌公司提供股权转让、定向股权融资、私募债券融资、投资咨询及其他有关服务；证券公司还可以为区域性市场的挂牌公司提供转板服务。
　　“这对于建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基本业务规则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张云峰表示，这个市场监管的主体和责任明确了，就一定能够推动区域性市场的健康发展。这对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的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及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都是非常积极的。
　　据了解，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市场，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仅作为区域性市场会员开展相关业务；二是作为区域性市场的股东参与市场管理并开展相关业务。张云峰解释说，其实相比较而言，券商想要成为区域性股交中心股东的意愿更为强烈，退而求其次的想法才是成为区域性市场会员。目前与股交中心沟通的这类券商也有很多，在沪的和外地的券商都有。
　　可以说，《意见》的出台，终于为券商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业务清除了障碍。然而，要想真的想将梦想变成现实，貌似还存在着一个不可逾越的坎。
　　“国务院下发的‘38号文’中明确规定，各地交易场所在清理整顿工作期间，证监会要求其监管的证券、期货和基金公司不能参与尚未认定为达标的交易场所。但现在看来，各地的清理整顿还远未结束，所以大家还是要等待。”一位证券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很纠结：在交易制度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之前，我们认为这件事根本不可能操作。
　　上海股交中心作为较早通过验收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在与券商的合作方面始终是比较积极的。张云峰说，早在上海股交中心开业之前，就已经和很多券商有了业务上的合作和交流，大家的沟通也始终通畅，都在等待着成功合作的时机。就目前了解到的情况而言，针对各地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应该是以省为单位的，也就是说，只有待一个省的清理整顿全部结束之后，才有可能考虑引入券商。上海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验收结束时间还不好说，但相对于全国市场来说，上海应该属于比较早通过验收、引入券商的市场。(上海证券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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