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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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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试点将逐步扩大 交易规则酝酿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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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7月17日 14:35</D>
<Author>苏容若</Author>
<Text>　　年内试点范围可能扩至上海天津武汉
　　证券时报记者 苏容若
　　关于新三板建设方案的路径之疑尘埃落定。日前，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透露“新三板建设将采取逐步扩大试点的方式稳步推进，初期将选择少数城市条件成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不会对已有市场产生负面影响”，“目前证监会正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稳步推进这项工作”。
　　证券时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未来新三板试点仍将采用中关村试点模式，目前这一方案已获得批准，年内试点范围可能扩大至上海、天津和武汉，未来则采取“成熟一个批准一个”的方式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据了解，关于新三板的建设路径曾有过多种方案，最终“逐步扩大试点”的方案胜出。
　　记者还从新三板主办券商人士处了解到，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在酝酿对新三板交易规则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意向包括在开盘和收盘环节引入集合竞价、增加交易系统自动匹配成交功能、将每笔报价委托最低数量限制从30000股降低至1000股、调整委托报价涨跌幅限制等。
　　此前，关于新三板建设方案的传闻不断，引起券商、新三板拟挂牌企业、国家级高新园区等各方的广泛关注。长三角某国家级高新区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对于新三板建设方案非常关注，陆续也有不少券商来拜访，我们也针对性地选择了一些重点券商加强联系。之前听说有三种规模不同的方案，分别是小范围少数试点、选择三分之一园区试点、全部进入试点范围。如果小范围少数试点的话，我们园区可能进入不了试点范围，三分之一的话还有希望。”目前，全国共有88个国家级高新园区。
　　据证监会投保局介绍，新三板挂牌公司将是未上市的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挂牌条件拟不设盈利状况和企业规模指标，拟以协议转让为主，并引入做市商双向报价的做市交易方式，有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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