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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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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统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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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7月09日 10:17</D>
<Author>丁化美</Author>
<Text>　　□天金所总经理丁化美
　　中国融资租赁业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积累了近万亿元的基础资产规模。根据预测，到2012年底中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可能会超过13000亿元，比2011年增长近40%。但是，与欧美市场相比，我国的融资租赁市场还是不够大，成熟市场的融资租赁渗透率一般都在10%以上，欧洲部分国家可达20%左右，美国多年长期维持在30%左右，而中国的融资租赁渗透率近几年一直徘徊在4%左右。因此，融资租赁行业在我国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当前制约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就是资金和资本不足，融资租赁公司持有的是期限较长的优质资产，但是严重缺乏流动性，持有的资产量越来越大，管理的风险也越来越大。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想办法提升租赁资产的流动性，想办法把租赁资产从租赁公司出表，把租赁资产的红利给全社会来分享，租赁资产的风险给全社会来分担。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建立一个开放的、流动性强的租赁资产交易统一市场。
　　在发达国家，金融产品的交易市场已经非常成熟，比如：德国有专业的金融产品市场，卢森堡交易所有一万五千个不同等级的产品，其中五千个是股票，一万个是金融产品、证券化产品，或者是以金融资产支持的其他的产品；美国的CDO、CDS也全都在专业的交易所买卖；伦敦交易所也是一个大型的金融产品交易市场。但是，我国有超过1万家金融机构，却没有一个统一的市场，这是致命的缺陷。比如，银行的理财产品，每一个银行发行自己的理财产品，自己的客户群绝对不和其他银行分享；66家信托公司，发行产品各自通过各自的渠道，一家一个市场。
　　金融产品能不能成功发行，能不能有好的流动性，一个专业、统一的市场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建议首先要为全国200多家租赁公司培养一个统一的租赁资产流转市场，比如把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建成租赁资产的统一交易市场，大家都到这个市场挂单，互通有无，那这个市场一定是一个活跃的市场，一定能够快速解决一部分租赁公司的问题。
　　从目前来看，租赁资产的交易方式或产品可以分三个层面进行，循序渐进。第一个层面是租赁资产的直接转让，也就是租赁合同的整体转让，让资产通过转让真实出表。第二个层面的产品是在租赁资产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合法地分拆和销售。比如，租赁公司对一个项目审查完毕后，认为项目可行，但是暂时不通过租赁公司放款，而是把项目拆分成199份，通过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等渠道卖给199个愿意投资的机构，租赁公司赚取利率差价，但此项租赁资产不需要入表。第三个层面是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通过证券化产品的结构性设计和公开发行，将收益和风险同时转让出去，实现收益分享，风险分散。但是，在我国目前的监管环境下，证券化仍然处于研究探索的阶段，需要等待时机成熟才能做。
　　无论是哪个层面的产品交易，都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目前租赁合同没有标准化的文本，转让起来非常复杂，影响租赁资产的流转。因此，必须研究开发一套标准化的租赁合同文本，要素标准、简单明确，只有如此，才能加快租赁资产的流转，真正解决租赁公司的问题。
　　随着融资租赁资产的流动性逐渐增强，必然需要专业性强的登记托管系统和结算系统作为支持，实时登记交易过户信息，实时进行每笔交易的资金结算，为产品持有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等等。因此，完善融资租赁资产登记和结算系统也是需要探讨的一项重要内容。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已经在这方面做了一年多的工作，独立开发了可以满足租赁资产和产品交易的系统，各项准备已经基本成型。作为与交易相配套和支撑的基础建设，天津金融资产登记结算公司开发了租赁资产登记结算系统，不仅可以满足登记、查询和相关文件验证等静态登记，还可以满足交易过程中的实时动态登记，对于促进租赁资产的流转交易，完善融资租赁资产登记制度，进一步推动租赁资产统一市场的建设有着积极意义。(中国证券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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