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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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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要求央企做好新一轮三年滚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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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1月13日 13:4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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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下发《关于做好２０１０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中央企业２０１２－２０１４年滚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２０１０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告工作和中央企业２０１２~２０１４年滚动规划编制工作。
　　《关于做好２０１０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说，及时掌握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是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内在要求。２０１０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范围包括：２０１０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的企业；截至２００９年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时点（２０１０年９月３０日），２００８年或２００９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尚未完成、预算资金仍有结余的企业。
　　《关于认真做好中央企业２０１２－２０１４年滚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要对企业所处的发展环境、产业发展趋势和发展重点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科学编制企业２０１２－２０１４年滚动规划。主业与节能环保、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相关的中央企业，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精神调整完善专项规划。在编制滚动规划过程中，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主业与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业务相关的中央企业要根据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使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要求在企业滚动规划中体现和落实。
　　国资委还要求，各中央企业在编制新一轮三年滚动规划时，应进一步加强对上一轮滚动规划执行调整情况，以及重大投资情况的分析和评价，提高战略管理和规划编制水平。
　　（来源: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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