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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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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有望年内启动文交所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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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1月11日 14:01</D>
<Author>钟正</Author>
<Text>　　中国证券报(微博)记者日前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1年3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下称“38号文”)，相关监管部门有望今年首先在上海、深圳两地进行文化产权交易所试点。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可能由省级政府审批和设立文交所。
　　按“38号文”要求，各省级政府要尽快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于2011年12月底前报国务院备案。根据“38号文”规定，在清理整顿期间，不得设立新的文交所。
　　业内人士认为，鉴于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只在省一级设立文交所最为合理。在清理整顿结束后，可能由省级政府审批和设立文交所，并征求相关当地监管部门意见。
　　专家和业内人士指出，上海、深圳两地有较好的资本市场运行经验及产权交易基础，是试点最佳选择。为鼓励各地文化企业进入沪深两地文交所，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应只允许在沪深两地文交所挂牌交易。
　　而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金融工作作出的八项部署中，其中一项为“加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建设，推动金融市场协调发展”，包括促进股票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坚决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建设规范统一的债券市场，积极培育保险市场。(中国证券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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