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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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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推进环境税费改革 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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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10月21日 14:05</D>
<Author></Author>
<Text>　　据新华社电
　　中国政府网昨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
　　《意见》分为三部分，共有16条。分别为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这16条包括：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深化重点领域污染综合防治，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考核等。
　　《意见》明确，凡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流域、区域开发和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环境影响评价过程要公开透明，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即擅自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擅自作出重大变更、未经环境保护验收即擅自投产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环保产业市场需求。鼓励多渠道建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拓宽环保产业发展融资渠道。
　　《意见》表示，要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把环境保护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扩大生态补偿范围。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对生产符合下一阶段标准车用燃油的企业，在消费税政策上予以优惠。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研究调整进出口关税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环境保护项目。加大对符合环保要求和信贷原则的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国家排污权交易中心，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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