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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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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争论终有进展 “金融国资委”草案已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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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08月24日 14:11</D>
<Author>刘丽靓</Author>
<Text>　　专家表示，独立的金融国资委将大幅提高行业效率，并推动中国金融业国际化进程
　　本报记者 刘丽靓 
　　自2006年就有提法的组建金融国资委，历时5年争议，最近有了实质进展。有消息称，即将上报国务院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特别提出，考虑建立国有金融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国有股权管理。据报道，新规划的方向是，成立国务院直属的新机构，从中投剥离汇金公司归属金融国资委。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由财政部草拟的方案已上报。对此，专家认为，建立金融国资委是非常有必要，能够促进金融业结构调整，大幅提高金融业效率，并推动中国金融业的国际化。
　　早在2006年，关于是否有必要组建“金融国资委”就曾引起业界激烈的争论。2006年上半年，由财政部牵头开展了“关于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课题，并希望能够在金融资产方面进一步明确“管人、管事、管资产”的权责，将汇金公司及其旗下的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都纳入其中。但由于涉及到和现行央行、银监会等监管部委的职能重新划分，这一提议一直未有实际进展。之后，针对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模式，也曾经出现过由汇金公司统一管理、成立独立的“金融国资委”以及由财政部金融司行使管理职能等不同可能。 
　　在2007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金融国资委的想法被封存。但此次会议后，财政部、发改委被赋予了参与“一行三会”监管协调金融机构的权利。2009年5月，财政部《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更是明确了财政部在国有金融资产转让问题上的审批权。
　　然而，不可回避的是，我国金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混乱的现实，在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更是显得危机四伏。如何建构新的金融监管体制防范金融风险成为我国金融业下一步改革发展的关键。
　　200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企业国有资产法”，把金融国有资产纳入立法之中，金融国有资产未来的监管及其管理体制问题，自然成为了金融体制改革的焦点。 
　　“建立金融国资委是非常有必要的”，作为金融国资委的积极推动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表示。他表示，独立的金融国资委，能够站在战略高度对金融资产优化组合，促进金融业结构调整，可以提高金融效益，减少交易成本，减少金融资产流失，可以站在全局的角度来处理问题，能够大幅提高金融业效率，更好实现金融资产保值增值。能提高海外金融资产的整体效益，加速金融企业走向国际资本市场的进程，推动中国金融业的国际化，如果金融企业的股东是政府机构，具有行政权力，这就不符合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此外，更能有效制定金融行业发展的战略发展规划，推出金融新产品，推动金融业发展和创新。(证券日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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