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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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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将督察央企“促转变”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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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08月05日 13:45</D>
<Author>郑晓波</Author>
<Text>　　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境外投资风险防范将是督查重点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国资委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开展央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检查从7月份开始，12月份结束，重点针对结构调整、资源整合和“走出去”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等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国资委要求相关央企整改，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
　　通知明确，此次重点针对以下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重大举措的情况。主要是企业发展战略是否符合“十二五”时期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企业结构调整方向，投资决策是否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二是结构调整、资源整合和“走出去”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的工作目标是否完成，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工作是否落实；低效、无效资产和长期亏损业务是否正抓紧清理，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化工作是否有效，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是否规范有序推进；国际化经营战略是否明晰，境外风险管控体系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否建立。
　　三是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包括：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公开透明，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是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据悉，为完成此次检查，国资委将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国资委主任王勇担任组长。国资委表示，在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今明两年，各中央企业要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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