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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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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适当性管理 为新三板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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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03月15日 14:15</D>
<Author>杨晨;张媛媛</Author>
<Text>　　证券时报记者 杨晨 张媛媛
　　在昨日深交所《2010年个人投资者状况调查报告》发布会的媒体提问环节，对于深交所是否会对融资融券与“新三板”等新业务领域设计和推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等问题，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表示，场外市场方面，深交所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下一步部署去做工作。而此前借创业板推出之际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深交所的新品种、新市场机制实施准入管理积累了经验。
　　宋丽萍说，创业板前年全面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积累了一定经验，会员单位借此机会对各自的投资者客户资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了一套电子智能化信息，为下一步客户分类打下了良好基础。在此基础上，围绕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业务的推出，深交所也将继续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她强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深交所希望进一步探索如何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地、系统性地进行管理。
　　宋丽萍认为，深交所之所以坚持进行投资者状况调查，是由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主要针对个人投资者，而机构投资者各方面情况与个人投资者有差异。调查显示，去年投资者的行为特征和需求与前年相比有很大变化，深交所根据投资者变化再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也是市场的一个新特点。
　　谈到打击内幕交易问题，宋丽萍表示，打击内幕交易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任何异常信息都主要表现在价格上，价格出现异动后，会有突破口去挖掘背后涉嫌违法违规的动机。根据内部相关机制，深交所一方面将异常情况汇报给中国证监会，另一方面在自律监管的范围之内采取相关措施，若内幕交易涉嫌违法行为，将交由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处理。
　　面对市场上热议的《基金法》修订拟对从业人员炒股“松绑”话题，宋丽萍表示，无论从业人员能不能买卖股票，交易所一级账户管理制度都在发挥作用，即交易所的监控系统能够直接监控到所有投资者的投资账户，但这种监控制度有效性的基础是实名制，投资者必须以自己的身份证实名开户，这样监控的内容才真实有效。(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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