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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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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继续支持国企民企相互持股联合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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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11年01月10日 10:17</D>
<Author>李兴仁</Author>
<Text>　国资委：继续支持国企民企相互持股联合重组

　　李兴仁

　　在近日举行的全国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王勇再次提及，将大力鼓励民营资本采用市场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

　他表示，继续支持鼓励引导央企与地方国企、地方国企之间、国企与民企等相互持股、联合重组，在国资跨区域优化配置方面取得新进展。在推进改革的同时，还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严格防止内幕交易。

　　全国的国资管理系统整体成立7年来，积极推动中国的国有资产重组上市。据统计，目前全国各级国资委监管企业所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达1038户。王勇强调，2011年将继续推动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国企整体上市或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十二五”期间将加快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步伐，提高国资证券化率。

　　去年1月~11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直接监管和委托监管的省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8万亿元，同比增长38%，实现净利润2716.7亿元，同比增长56.5%；上缴税金4557.6亿元，同比增长26.3%。“十一五”时期，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25.4万亿元增加到53.5万亿元，年均增长20.5%。

　　面对这样庞大的国有资产规模，王勇在会后接受采访时称，在国资监管方面，国资委要“走出去、请进来”，要将国资监管更为公开地推动出去，形成广大人民群众对国资监管的关注和支持。

　　王勇要求，各地国资监管部门要加强国企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力度，探索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并完善和强化监事会当期监督，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经营活动和重大事项的实时动态监督。(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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