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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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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市场区域统一不可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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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12月16日 13:58</D>
<Author></Author>
<Text>　　继黑龙江、四川等地产权市场实现区域统一后，湖南也加入产权市场区域统一的队伍。12月6日，以湖南省产权交易所为龙头，整合湖南省13个市州产权交易机构而组建的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挂牌成立，历时两年的产权市场湖南省内整合之路画上了句号。
　　省级产权市场的统一有三个特点：一是全省一个产权交易机构统一对外；二是交易
　　范围扩大为企业产权和股权、行政事业资产、金融企业产权及不良资产、技术产权、知识产权、公共资源类等；三是做到统一信息平台、统一操作规则、统一交易凭证、统一统计口径等“四统一”。
　　湖南产权市场的整合也不例外。据记者了解，湖南联交所正式挂牌后，将实现湖南全省产权市场的整合，做到五个统一：“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自律监管、统一接入全国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网”。据介绍，作为集物权、债权、股权、排污权、知识产权等交易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平台，湖南联交所将充分发挥湖南省产权市场的资源配置与价格发现功能，打造统一的区域投融资与招商引资市场平台。
　　从2004年2月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国内统一产权市场的努力就没停止过，但受到客观条块分割和产权市场多样性等因素制约，产权市场的统一之路走得并不轻松。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有资产法》规定，企业国有资产分为中央、省市区、设区市、自治州和县市四级管理。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适应，大部设区市、自治州设有产权交易机构。
　　与行政与业务的整合相比，在产权交易重要法规的推动下，产权交易制度的统一相对容易一些。3号令明文规定，不分级别、地域、行业和隶属关系或出资人，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都必须进场交易。去年10月发布的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则对产权交易制度的统一做出了安排。这就使得产权市场统一的内容更加具体，区域范围也进一步扩大。
　　因为省、市、自治区辖区范围总体较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产权交易机构比较健全，自成体系，所以省内与跨省份的产权市场在行政与业务上的整合难度就变得很大。
　　以四川省为例。去年底，原来四川省指定的两家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和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在被注销后整合成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其实，早在2005年，这两家产权交易机构就有相互整合的说法，不过各方对新交易平台的持股比例是一个较大的分歧点。僵持的情形一直持续到2008年。2008年，四川省和成都市国资委分别上报各自对整合省市产权交易机构的建议，成都市国资委希望由成都市国资公司在新设立的机构中作为大股东，四川省国资委则倾向于省国资公司作为大股东。直到去年，四川产权市场的省内整合才尘埃落定。最后的结果是，四川省国资委战胜了成都市国资委，控股了西南联交所。
　　正是由于国有资产的分级管理体制以及历史遗留下来的主管部门不一等原因，产权交易机构市场分割、地域狭窄、信息渠道不畅、场外交易等一系列问题随之产生。
　　更为关键的是，各地市产权交易机构的业务量少得可怜。“基本上没什么业务，偶尔会有老型国有企业的产权转让。”辽宁省丹东市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记者了解到，不只是丹东市，这样的情况在国内很多地方已经十分普遍。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的13个分支机构中，湘潭、邵阳两地产权交易项目稍多外，另外11家的项目几乎为零。
　　“从产权交易机构的市场化方向来看，分割的产权市场迟早会自发性地整合。”原四川国投产权交易中心人士这样表示。
　　“统一产权市场，可以更好地规范交易行为，扩大交易规模，提高市场功能和效率已经成为产权界的共识。”也正是这种共识，不断推动着产权市场区域统一的前进步伐。
　　事实上，区域产权交易市场的统一对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更大的作用。据介绍，京、津、沪、渝四大直辖市以及湖北、云南等中西部省份以前也存在交易机构数量多、规模小、质量差的情况，经过机构整合，搭建起统一规范的地方性产权交易平台后，为当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吸引外来资本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湖北、陕西、辽宁、山东、黑龙江、四川、湖南等省份已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省内或区域的产权交易机构统一。业内人士指出，在行政与市场的双重力量推动下，产权市场区域统一的队伍会越来越庞大。 (中国企业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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