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RECS>
<Documents> 
<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T>
广东晶通集团改制售股
</T>
<Source>中国证券报</Source>
<D>2010年09月13日 14:44</D>
<Author>顾鑫</Author>
<Text>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消息，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广东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56%股权，将晶通集团改制为非国有绝对控股的企业。

　　广东晶通集团为广东省交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承包境外公路、桥梁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及这些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等。2009年，广东晶通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净利润1728万元。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晶通集团所有者权益的评估值为12529.2万元。

　　晶通集团管理层和技术骨干作为在职职工联合体参与购买，与其他拟受让方平等竞争。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彭蔚拟受让10.08%的股权，总经理杨航宇拟受让6.72%的股权，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李长江拟受让3.92%的股权，副总经理董国峰拟受让3.92%的股权，总工程师周煌拟受让3.92%的股权。

　　转让公告提出，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在广东省境内十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经验，且在广东省境内所承建的公路工程项目获得过不低于省级优良样板工程级别的表彰。意向受让方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年经营现金流为正数且每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

　　产权转让后转让方仍保留44%的股份。根据广东省国资委的要求，晶通集团须改制为非国有绝对控股的企业，因此受让方还须承诺，工商变更后的晶通集团为非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法人，即国有成分不超过50%。

</Text>
</Documents>
</RE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