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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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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将优先在科技型上市公司探索股权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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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07月07日 09:37</D>
<Author>郑晓波</Author>
<Text>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日前在2010年中央企业科技工作会议上表示，继续支持科研院所、设计企业与产业集团的联合重组，在推动企业重组中有效配置中央企业科技资源，同时将优先在科技型上市公司探索股权激励机制。
　　黄丹华说，为加快培育30－5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国资委要加大推动企业自主创新的力度。面对竞争，央企一定要加强科技规划与企业发展战略的融合，围绕主业加强战略布局。
　　黄丹华强调，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国资委推动企业创新的政策和措施，着力解决制约中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各种深层次问题。一是积极研究中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发挥业绩考核推动企业创新的导向作用和薪酬分配体系的激励作用，探索评价、考核与激励政策三者之间更加有效的结合方式。三是进一步研究支持企业重大技术创新的力度和方式，并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给予适当倾斜。四是继续支持科研院所、设计企业与产业集团的联合重组。
　　她还表示，国资委下一步将进一步创新人才激励方式，优先在科技型上市公司探索股权激励机制，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院所转制企业开展分红权试点，构建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长效激励机制。(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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