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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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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遏制央企非主业投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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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04月27日 11:31</D>
<Author>郑晓波</Author>
<Text>　　《中央企业战略指引》和《投资风险管理指引》可望近期出台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局长王晓齐近日表示，国资委将加大对央企非主业投资的监管力度，遏制企业投资冲动和盲目投资的倾向。他透露，为加强和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工作，国资委近期正筹备出台《中央企业战略指引》和《投资风险管理指引》。
　　王晓齐是在日前召开的中央企业投资工作座谈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会上，他列举了2009年央企投资工作中存在的投资总额超过自身承受能力、非主业投资比重大、境外投资经营不够规范等三个突出问题，其中重点提到了个别央企进入地产等非主业领域问题。
　　“2010年以来，在经济形势不够明朗的情况下，个别中央企业投资追求短期利益，严重偏离企业熟悉领域和主业经营范围，投资过度向上下游延伸，盲目多元化，贸然进入金融、房地产等非主业领域。”王晓齐如是说。
　　就当前央企非主业投资的总体态势，王晓齐总结说：“目前，有不少企业对矿产资源、能源、金融证券、房地产和保险等领域的热情较高，非主业投资比重过大，盲目多元化倾向十分严重。”
　　对此，王晓齐强调，央企投资活动必须为战略服务，必须按照战略和主业开展投资活动。央企应要按照确定的主业严控投资方向，防止盲目扩张，盲目做大。国资委将加大对企业非主业投资的监管力度，遏制企业投资冲动和盲目投资的倾向，将有限的资源集中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快结构调整，优化央企布局。
　　就中央企业投资房地产领域的问题，他表示，今年初国资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加强主业管理、加强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主业中不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必须严格控制房地产投资，除本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开展的房地产项目以外，不应参与新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
　　王晓齐还指出，目前个别央企投资活动超过承受能力，项目投资来源大多依靠贷款，甚至是一些短期债券，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债务风险不断加大，但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导致产能过剩现象严重。对此，国资委将增加对企业资产负债率的关注，加强对高负债率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管，将企业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在合理负债率之内。(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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