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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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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资PE新规出台 外资合伙制企业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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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01月05日 11:09</D>
<Author>胡学文</Author>
<Text>　　符合条件的外商股权投资企业还可获资金支持
　　证券时报记者 胡学文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获悉，由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联手北京市商务委、工商局、发改委制订的《在京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此举意味着北京成为继上海之后第二个允许外资PE落地的地区。而去年12月《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给外资PE进入中国已留下“伏笔”，外资设立合伙制企业也终于随着北京外资PE新规的出台而破冰。
　　据了解，在北京外资PE新规出台之前，上海已于去年出台了相关外资PE开放政策，并由此吸引了大量的外资PE落户。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北京外资PE新规在外资设合伙制企业方面有了新突破。
　　上述新政策第九条规定，“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在北京市设立合伙或者其他非公司制形式的外商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这被认为是北京外资PE新规的最大亮点之一。因此前虽然允许PE管理公司采用合伙制的政策在津沪京三地都已经先行先试，但仅限于国内资金，对于外资PE在内地设合伙企业，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一直没有放行。直到去年12月初，《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正式公布，这为PE设合伙制的企业打开一道“口子”。随着北京外资PE新政策的出台，外资PE设立合伙企业一事也终于取得了突破。
　　事实上，早在去年4月，国务院宣布将把上海打造成国际金融中心后，浦东随即宣布将首次尝试允许外资PE进行合法登记注册，并由此成为国内首个允许外资PE以“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身份进行登记注册的地区，外资PE在中国内地设立人民币基金的闸门也正式打开。记者近日从上海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了解到，外资PE对落户上海反应非常踊跃。或许正是出于建设股权投资中心的争夺考虑，北京也于昨日在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官方网站发布了外资PE新政策。
　　除此之外，资金支持也是北京外资PE新规的一大亮点。“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政策、具有行业公认的优秀管理团队、符合北京市股权投资发展基金支持方向的外商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可由北京股权投资发展基金给予资金支持。”这被认为是北京外资PE新政策最实质的吸引力。原因在于，在当前结汇限制没有放开的背景下，资金来源对外资PE参与人民币基金是一个难题，尤其是在国内大型机构LP群体尚不成熟的市场条件下，“真金白银”的资金支持无疑对吸引外资PE落户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记者了解到，自外资PE政策放开以来，已经引起了众多外资PE机构的兴趣，而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地的股权投资基金中心地位争夺由来已久。本次北京出台外资PE新政策，在外资合伙制和资金支持方面已经有所突破，可以预见随着时间的推移，类似优惠政策还会陆续出台，而围绕着上述几个城市的“PE中心”争夺也将日趋白热化。（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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