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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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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上毅： 产权机构应成OTC操作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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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8月17日 10:21</D>
<Author>于萍；林喆 </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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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市场与OTC市场是两个不同的市场，发展OTC市场并不是简单地和现有的产权市场进行融合，而是要确定具体的操作主体，这个操作主体应是产权机构。

　□本报记者 于萍 林喆 

　　浙江产权交易所总经理姚上毅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产权市场对接OTC市场，可打通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而产权机构应成OTC市场操作主体。不过，这一切都应以市场机制和监管体系的到位和完善为基础。 

　　中国证券报：当前国家提出要研究发展OTC市场，这对非上市股份制企业有何影响，产权市场应该如何实现与OTC市场的对接？

　　姚上毅：目前以天津股权交易所的设立为代表，各地产权交易机构正纷纷计划建立OTC市场，搭建非上市股份公司融资和股权交易的平台。

　　应该说，发展OTC市场有巨大的市场需求，是我国资本市场的大势所趋。以浙江为例，目前全省有大约1000家股份制公司，其中在沪深两市、香港以及美国上市的只有约170家，还有80%的股份制公司的股权无法实现流转，同时缺少融资渠道。

　　现在，我国的融资渠道都是面向大企业和国有企业，上半年7万亿元的信贷增量，主要也是投向国有企业，因此各地政府把发展OTC市场看作打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最佳方式，以解决中小股份公司股份流转难、融资难等问题。

　　至于产权市场如何实现与OTC市场的对接，我认为，作为两个不同的市场，发展OTC市场并不是简单地和现有的产权市场进行融合，而是要确定具体的操作主体。建立完善的OTC市场，应该由产权机构作为市场操作主体。

　　产权市场作为一个区域性的资本市场，未来的发展方向是拥有两个交易平台，一个是目前以非股份公司所有权、实有资产、知识产权等为主体的产权交易，另一个是非上市股份制公司的股权转让交易。

　　中国证券报：怎样确定OTC市场的准入门槛？如何进行有效监管？目前发展OTC市场还需解决什么问题？

　　姚上毅：对于挂牌企业来说，在发展初期应制定比较严格的标准，门槛不宜过低。可以借鉴主板的保荐人制度对企业资质进行审查，把中介机构和企业信用进行捆绑，减少挂牌企业作假的风险。

　　对于市场参与者来说，从谨慎的角度可以先以企业法人为参与主体。如果个人需要进入OTC市场，应缴纳足够的保证金，比如以现金方式缴纳50万元以上。

　　另外，还应控制市场风险，这需要有效解决挂牌企业进入的审核、挂牌交易后信息披露的监督、投资者资质的审批和交易所的内部控制等问题。其中，可以借鉴主板的经验，但要掌握监管力度，过松会导致市场混乱，埋下安全隐患；过紧将使市场缺乏活跃度和发展空间。

　　中国证券报：我国OTC市场面临的主要困难有哪些，未来发展前景如何？

　　姚上毅：目前OTC市场发展所面临的困难与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一样。由于融资功能不够完善，市场活跃度不高，缺少增量资金，致使企业挂牌热情不高。优质的中小企业更倾向于在主板、中小板上市。而资质较差的企业在OTC市场挂牌，本身就存在巨大风险，使市场缺乏投资性。

　　我认为，可以通过OTC市场与主板市场衔接，提高OTC市场的交易活跃度。例如允许挂牌公司在OTC市场运作规范后进入主板市场交易，使OTC市场成为进入沪深主板的必须途径，从而理顺主板市场与产权市场以及OTC市场之间的关系。

 
上世纪90年代，我国OTC市场和契约型股权交易曾经历过蓬勃的发展，然而在1997年后逐步停滞。当时由于主板发展尚不完善，上市渠道少，未上市的优质公司众多，因此在地方挂牌的企业数量多，资质好。90年代股份制企业以国有为主体，股权摊派的形式导致股东人数众多，单位持股数额小，股权分散，因此有较大的流动性需求。

　　经过多年发展，市场需求已经产生较大改变，由单纯的股份流转发展为融资需求。目前天津、安徽、深圳等地的产权交易载体已经开始尝试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尤其是天津股权交易所已经通过公开的形式进行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交易的探索。各地OTC市场的发展都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目前OTC市场建设表现出自下而上的推动。我国OTC市场应在谨慎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逐步规范，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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