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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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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出台新规天津国有实物性资产须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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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4月13日 10:30</D>
<Author>陆洲 </Author>
<Text>　□本报记者 陆洲 
　　

　　天津市国资委近日出台《天津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损失和不良资产的认定、核销及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实物性资产必须在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国有企业不良资产、核销资产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下设的天津实物转让调剂市场负责处置具体工作。

　　专家指出，目前我国产权交易总体上还是以国有产权为主。但从长远来看，未来非国有资产、科技型产权、知识产权、行政事业性资产等都要进场交易。产权交易所交易品种和交易规模的“升级扩容”已成为大势所趋。

　　应进必进 能进则进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天津市国资委新近出台的《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市属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国有事业单位的资产损失的认定、不良资产的认定、核销和处置等都进行了严格的界定，这对有效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国有权益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办法》还规定，实物性资产应在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实施细则》更明确指定国有企业不良资产、核销资产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下设的天津实物转让调剂市场负责处置。

　　资料显示，天津实物转让调剂市场成立于2008年，是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为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受市政府委托而建立的一家非盈利事业单位，主要业务包括依法受理跨行、跨区、跨所有制性质的实物转让；实物资产有偿调剂；物权、债权调整，债权转让；企业及各类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转让、销售、收购；企业资产及项目租赁、资产置换、转让销售、招商、债务追偿和债务重整等。

　　同时，天津市国资委还做出规定，其下属各处室不再使用公车，各处室现有的全部15辆公车进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转让，今后天津市国资委各处室也不再购买新车。业内人士认为，此举不仅为处理国有实物资产做出了表率，同时也充分表现了天津市国资委将资产处置推向市场，并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的决心。

　　交易范围逐步扩大

　　据了解，目前我国产权交易总体上还是以国有产权为主。但从长远来看，未来非国有资产、科技型产权、知识产权、行政事业性资产等都要进场交易。一些地方的产权交易机构已经开始提前行动起来。

　　2007年9月29日，北京市财政局与北京产权交易所签订协议，指定北交所为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交易的实施机构。从2007年10月1日起，北京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将全部在北交所公开进行。北京也是目前全国第一个以政府文件的方式，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必须进入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的城市，北交所也成为全国第一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指定处置机构。

　　2008年3月份，山东省国资委下发了《山东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明确了实物资产转让、增量引资以及集体企业产权转让等的交易规则。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总裁苗伟表示，山东的国有资产项目正在从经营性国有资产向资源性、行政事业性资产以及国有资产的“角落”拓展。目前，增量产权项目、实物资产、市县级国有资产项目开拓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国家财政部在2008年颁布的《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指出，中央级事业单位出售、出让、转让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应当通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

　　北交所业务总监马丽认为，《办法》较之以往前进了一大步，但还有继续规范的空间。因为“市场竞价方式”可能包括市场拍卖、网络竞价、招投标等多种方式，它们与进场交易在规范性、公开性、透明性等方面还存在着差异。

　　她表示，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实物资产处置，最终目标应当是建立起一种从预算到处置残值全过程的从资金到实物的监控机制，这对于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十分重要。(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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