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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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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家产交所候选金融企业国资交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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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3月19日 09:22</D>
<Author>卢晓平</Author>
<Text>按照日前出台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所有非上市的金融企业的国有产权都应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市场中进行交易。据悉，全国有29家省级以上的产权交易所符合要求。

　　最新出台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明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以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证券交易系统为主要方式。5月1日实施后，所有非上市的金融企业的国有产权都应该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市场中进行交易。

　　据悉，全国有29家省级以上的产权交易所符合此要求。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要求确定承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备选名单。因此，最终中央金融资产交易是否类似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那样指定京、津、沪、渝四大产权交易所，还需要后续操作细则的明晰。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北交所来说是福音，产权交易所是阳光通道，也是绿色通道。”北京产权交易所负责金融资产股权交易的业务总监王乃祥昨日告诉记者。 

　　2003年8月18日，由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前身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设立的“中国金融资产超市”开市，标志着中国产权市场踏出金融资产交易业务的第一步。截至2008年，北交所已经累计交易各类金融资产3076.06亿，居全国首位，占据国内整个金融产权交易的50%以上。金融产权交易已成为北交所第二大业务支柱。

　　“在该办法贯彻实施的推动下，北交所的金融资产业务会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金融机构大幅度调整，并购重组加剧，交易案例会在北交所会越来越多。”北交所常务副总、新闻发言人梁雨表示。

　　但梁雨同时称，交易数量的增加是一个渐变的长期过程，不会类似与国有资产产权转让。

　　据悉，北交所将在金融资产制度设计、交易流程上出台相应规则和流程，还将加强对金融企业的宣讲、培训和交流。(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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