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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今日要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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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产交机构国有产权交易68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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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2月09日 09:06</D>
<Author>王婷 </Author>
<Text>　□本报记者 王婷 
　　

　　国务院国资委给中国证券报提供的独家数据显示，据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统计，2008年1-12月，通过上海、北京、天津、重庆、辽宁、黑龙江、湖北、四川、贵州、青岛等10个省市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完成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项目1784宗，成交金额680.67亿元，成交金额与这些项目的评估结果相比增值了93.84亿元，平均增值率15.51%。其中中央企业的国有产权交易为999宗，成交金额475.68亿元，增值61.44亿元，平均增值率14.3%。

　　国资委分析指出，2008年国有产权交易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国有产权交易总体成交规模继续扩大，但区域发展不平衡。2008年通过10家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的国有产权项目成交金额680.67亿元，与2007年相比增长71.52%；中央企业挂牌项目成交金额475.68亿元，与2007年相比增长113.61%。另一方面，地方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量有减少的趋势，这可能与地方国企改革趋于完成有关。

　　其次，中央企业的产权转让在全部国有产权转让中的比重较高。2008年央企挂牌成交项目999宗，成交金额475.68亿元，分别占全部国有产权成交总量的56%、69.88%，与2007年相比宗数占比减少5.67个百分点，金额占比增加13.76个百分点。

　　第三，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后保持较高增值水平。公开挂牌交易的1784宗项目平均增值率15.51%，其中实现增值的项目1129宗，占63.28%，平均增值率37.78%；按照评估值转让的561宗，占31.45%；低于评估值的94宗，占5.27%，表明在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挂牌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能够起到充分发现国有资产价值、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

　　第四、产权交易主体呈多元化。从国有产权受让的构成情况看，按交易宗数统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受让方的占26.18%，比去年同期增加5个百分点，按交易金额统计则达到55.19%，比去年同期的25.35%有大幅增长，说明国有企业正在更多的利用市场化方式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同期非国有企业为受让占成交宗数的39.63%，比去年同期减少4个百分点；外资受让占成交宗数7.90%，比去年有小幅增加。(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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