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02月10日 03:19 |
作者: |
唐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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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少数银行为争取客户,并未采取严厉措施限制资金用途 证券时报记者 唐 晓 本报讯 银监会日前对银行信贷资金入市频频发出警示,已经引起了商业银行的重视,记者就此采访了深圳的几家商业银行。一方面,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展开内部自查,对以前发放的贷款进行贷后跟踪和检查,另一方面,对于新发放贷款,大部分商业银行贷前审贷已趋于严格。 昨日,记者以客户的身份去一家深圳的股份制银行申请以正在按揭的房子作抵押,办理一笔个人贷款时,工作人员除了要求记者提供身份证、收入证明、借款合同等外,还要求记者签订一份贷款用途协议书,并一再提醒记者贷款资金不能用作投资股市、期货、基金等风险投资,一旦发现将被视为违约,须缴纳一定的违约金和罚金,并且也会成为日后贷款的信用污点记录。 记者获悉,通常在办理房贷再贷款时,一般银行会要求借款人填写“贷款资金用途说明”等,说明书中一般包含“不得用于风险投资”的明文规定。 正常情况下银行的房贷再贷款业务主要办理消费类贷款,满足客户短期资金周转不便的需要,申请办理该类贷款后,银行会要求客户提供相应的合同和发票以证明资金用途,并且贷款资金通常是直接打到商家的账户上,以此杜绝客户挪用资金用作他途。 不过在目前银行争夺房贷客户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也有少部分银行为了能争取到更多的客户,并没有采取严厉的措施限制资金用途。 当记者近日去深圳另一家银行网点办理类似业务时,听说记者有意将在其他银行的按揭贷款转到该行时,工作人员热情地介绍了该行的加按揭业务和循环授信业务。据介绍,在申请办理加按揭业务后,银行将对原先的房产按现在的市场价重新评估,客户可以借此获得更多的贷款额度。这种所谓的循环授信业务,一般是指在申请一个授信额度并获银行审核通过后,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不需要多次申请。 “需要贷款时,只要填一张支用单就可以了。贷款资金很快就可以打到你的储蓄账户上。”该银行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当记者问及是否可以提现时,得到了可以提现的答复。工作人员没有忘记提醒记者,贷款用于消费用途是没有问题,不过千万不要流入股市,股市的风险太大。但是,让记者担忧的是,客户获得贷款后,若将资金拐几道弯拿去买股票或基金,银行也未必知道。 资料链接 ▲▲银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通知“严格禁止银行资金通过各种方式违规流入股市”、“严格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贷款给企业和个人买卖股票。若发现挪用贷款买卖股票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采取及时、必要的措施立即收回贷款”。 ▲▲外管局:在2007年度工作安排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跨境短期资本流动特别是投机资本的有效监控,继续落实和巩固贸易外汇收结汇、个人外汇和外资进入房地产等三大监管政策,加强对贸易信贷等资金流入的管理,严格监控异常资金流入。 ▲▲央 行:知情人士称,央行可能会成立国家层面的金融数据监控信息中心———中国金融情报机构,它能够实时地从工商、税务、贸易、海关、司法等部门调集相关数据,届时,堵截非法跨境汇兑最为关键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共享将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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